近日,第13屆中國澄海國際
玩具禮品博覽會在汕頭市澄海展覽中心開幕。近年來,隨著國內外動畫片的風靡,一大批膾炙人口的卡通形象在青少年中流行起來,與之有關的卡通玩具也開始在國內市場熱銷。但令這些廠商頭疼的是,只要正版玩具在市場上一出現,就會有大批的仿冒玩具緊跟其后,有的甚至先于正版產品在國內出現。這不僅使權利人的合法利益受到極大傷害,也擾亂了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但當權利人尋求法律救濟時,卻常常會面臨法律適用上的一個難題———仿冒玩具究竟侵了什么權?
2010年4月20日,廣東奧飛動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汕頭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投訴李映鋒侵犯該公司自主研發的“鎧甲勇士”系列玩具著作權。
李映鋒,1974年生,廣東汕頭市澄海區人。2009年7月,李映鋒在網上購買奧飛公司的產品,并將該產品的模具交給一個賴姓人士開辦的模具店來制作產品,并吩咐他稍改動比例?吹匠善分,李映鋒非常滿意,甚至期待這能給他帶來巨額利潤。于是他開始自己租場地、買原材料、聘用十多名員工,開起了小工廠,自己也當起了小老板。
但其實,這個小工廠的產品都是拿奧飛公司的產品進行改動的。有的加燈,有的縮小,有的改造型,包裝設計也進行一些改動。但是單只產品的名稱就只按廣東奧飛公司的產品名稱復制。
據廣東奧飛動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王經理說,奧飛公司擁有廣東省版權保護聯合會對其鎧甲勇士系列產品予以登記的外觀設計專利證書!拔覀兪擎z甲勇士系列作品的著作權人!
8款沒有品名的“鎧甲勇士”系列銷售的一百多件。產品銷售往武漢、北京、重慶、南寧、義烏各地。3個月來李映鋒獲利七八萬元。
2010年4月20日,汕頭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在該工場查扣涉案玩具產品526件。經估價,查獲的侵犯著作權玩具產品價值人民幣140多萬元,涉案金額200萬元。2010年4月21日汕頭市公安局澄海分局以涉嫌侵犯著作權罪刑事拘留李映鋒。
2011年1月13日,汕頭市澄海區法院認定李映鋒無視國家法律,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的授權或許可,擅自修改、復制權利人的作品并予以生產銷售,且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法院作出判決:被告李映鋒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
據澄海區人民檢察院相關辦案人員稱,把玩具仿冒認定為侵犯著作權行為,在汕頭乃至廣東是首例,而在全國范圍來說也相當少見。在拿到這個案子時,他們甚至也懷疑這到底違不違法。偵查監督科6個人均參與研究法律依據,最后,他們協商一致,認為本案侵權作品應為美術作品,屬于侵犯著作權的性質,然后制作《澄海區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案件意見書》給辦案人員提供建議。
根據我國的立法體例,在司法實踐中,由于玩具難以歸入著作權法所列明的“作品”種類,很多法院認為在認定其為侵犯著作權時有困難。形態各異的玩具,體現了設計者獨巨匠心的智慧心血,其藝術性不言而喻。在工業上的制作生產,又反映了實用性的顯著特征。專家表示,應將玩具歸入“實用藝術作品”進行保護,是較為合理和科學的,也包含了對作者智力勞動的尊重。